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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23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建营
联系方式:021-80277977
注册时间:2010-12-08
公司地址:上海市江场三路278号
简介: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测绘服务;检验检测服务;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梁简支梁产品生产;对外劳务合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进出口代理;机械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专用设备修理;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对外承包工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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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德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乾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湘3101民初995号之二         判决日期:2021-09-26         法院:吉首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四川德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乾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12日立案。四川德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乾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17日向本院申请冻结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7080518.96元或者查封、冻结、扣押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湘西自治州中心支公司为四川德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乾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本院作出(2021)湘3101民初995号民事裁定书,本院依法对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进行冻结。现四川德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乾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以双方达成和解为由,向本院提交解除被申请人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的保全申请,要求解除对被申请人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的保全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解除对被申请人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7080518.96元或者查封、冻结、扣押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的保全。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李本金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书记员李水红
判决日期
2021-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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