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桂、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辽0811民初2189号
判决日期:2021-09-25
法院: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王永桂与被告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富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16日立案。原告王永桂于2021年9月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王永桂撤诉。
案件受理费5800元,减半收取2900元,由原告王永桂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于恩波
人民陪审员于雁
人民陪审员陈宏尧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
书记员刘荷
判决日期
2021-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