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市常青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东港市辽东建筑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辽0681执保792号
判决日期:2021-09-25
法院:辽宁省东港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东港市常青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与东港市辽东建筑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东港市常青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东港市辽东建筑有限公司在与法院联网银行存款冻结人民币125万元整(申请网查),并提供担保。本院作出(2021)辽0681民初582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予以保全,并移送执行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东港市辽东建筑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账户内的存款人民币125万元整,冻结的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邵国令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
书记员邓晓飞
判决日期
2021-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