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悉地(苏州)勘察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3万元
法定代表人:史佩杰
联系方式:0517-86800991
注册时间:1991-01-14
公司地址:苏州市书院巷111号
简介:
承接市政行业、建筑行业、公路行业、水利行业、水运行业、电力行业、照明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的工程咨询、造价咨询、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全过程工程咨询、工程总承包服务;工程项目综合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土木工程的技术研究、开发;轨道交通设计;地下空间设计业务;从事岩土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测量及土工试验业务;从事展览工程、展览陈列工程设计及施工一体化,以及配套的效果图制作、晒图服务。(以上项目涉及资质的凭资质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政府采购代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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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筑境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悉地(苏州)勘察设计顾问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苏0508民初6645号         判决日期:2021-09-24         法院: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苏州筑境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悉地(苏州)勘察设计顾问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苏州筑境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对被保全人悉地(苏州)勘察设计顾问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人民币191327.00元或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依法进行查封、冻结、扣押。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向本院出具保函进行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查封、冻结、扣押被保全人悉地(苏州)勘察设计顾问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人民币191327.00元或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人民法院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章勤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日 法官助理丁好好 书记员罗翠
判决日期
2021-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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