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任迎利信用卡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豫0802民初3382号
判决日期:2021-09-24
法院: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与被告任迎利信用卡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12日立案,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于2021年9月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撤诉。
案件受理费65元,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宋秀梅
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法官助理郭倩倩
书记员张佳丽
判决日期
2021-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