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杰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苏0282民初8866号
判决日期:2021-09-24
法院: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江苏杰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纠纷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江苏杰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价值100万元的财产进行保全。担保人江苏诚卯诉讼保全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银行中的存款100万元或查封其等值的财产或其他财产权益。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孙跃君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三日
书记员史文意
判决日期
2021-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