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百果源有限公司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鲁0681执1532号
判决日期:2021-09-24
法院:龙口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龙口市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烟台百果源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执行人烟台百果源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账户内存款人民币500.00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本裁定立即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柳金红
二〇二〇年七月七日
书记员任德强
判决日期
2021-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