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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泰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008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杜福义
联系方式:028-89993827
注册时间:2011-03-16
公司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高升桥东路1号5楼26号
简介:
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施工专业作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建设工程监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公路工程监理;水运工程监理;文物保护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人防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房地产开发经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对外承包工程;机械设备租赁;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招投标代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消防器材销售;通信设备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水污染治理;水资源管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地质灾害治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土地整治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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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宁全、四川省泰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西藏那曲尼玛县人民政府、西藏那曲尼玛县财政局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藏0629民初99号         判决日期:2021-09-24         法院:尼玛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唐宁全与被告四川省泰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西藏那曲尼玛县人民政府、西藏那曲尼玛县财政局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24日立案后,于2021年7月23日本案裁定转为普通程序。原告唐宁全于2021年9月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唐宁全撤诉。 案件受理费1572.50元,减半收取计786.25元,由原告唐宁全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白玛拉珍 审判员白玛曲尼 审判员洛桑曲珍 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书记员朗加
判决日期
2021-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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