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鼎世奇商贸有限公司、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等运输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川0106民初16354号
判决日期:2021-09-24
法院: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山东鼎世奇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城通分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20日立案,决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原告山东鼎世奇商贸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山东鼎世奇商贸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合议庭
审判员裴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书记员邓彬洁
判决日期
2021-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