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经开区洛羊富强建筑工程设备租赁站与重庆华硕建设有限公司,程小平等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渝0112民初32465号
判决日期:2021-09-24
法院: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昆明经开区洛羊富强建筑工程设备租赁站与被告重庆华硕建设有限公司、程小平、王培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26日立案受理。原告昆明经开区洛羊富强建筑工程设备租赁站以双方达成和解为由,于2021年9月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昆明经开区洛羊富强建筑工程设备租赁站撤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22846.51元,减半收取为11423.26元,由原告昆明经开区洛羊富强建筑工程设备租赁站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杨晓蓉
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法官助理杜芸逸
书记员陈治伶
判决日期
2021-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