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红祥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昌都市昌都新区万泰立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藏0602民初823号
判决日期:2021-09-24
法院:那曲市色尼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那曲市红祥水泥制品有限公司与被告昌都市昌都新区万泰立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7日立案。原告那曲市红祥水泥制品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22日以被告已全额支付欠款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那曲市红祥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昌都市昌都新区万泰立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4093.44元,减半收取2046.72元,由原告那曲市红祥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承担
合议庭
审判员仁青拉姆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南嘎旺堆
判决日期
2021-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