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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环江宏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2550万元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0778-8821496
注册时间:1988-05-07
公司地址:环江县思恩镇贵中路城北农贸市场1幢202号
简介: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地基基础工程,机电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爆破与拆除工程,建筑装潢,林果开发,建筑材料、铁矿、铅锌矿、农副产品(政策允许范围内)、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机电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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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环江宏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农机供应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桂1226执恢79号         判决日期:2021-09-24         法院: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广西环江宏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农机供应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4月12日作出的(2017)桂1226民初103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全部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4月9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标的案款本金103245.04元及相应利息应继续清偿,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院依法受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农机供应公司主动清偿申请执行人广西环江宏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案款本金75000元。另外,本院通过“四查两查”发现被执行人旧楼有4间门面,新集资楼一、二层商铺对外出租,租期为二十年,目前处置条件尚未成就。签于被执行人目前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在指定期限内不能提供其它财产可供执行,本次执行程序无法继续进行,可予以终结。被执行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农机供应公司尚欠申请执行人广西环江宏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案款本金28245.04元及相应利息应继续清偿,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判决结果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合议庭
审判长蒙德优 审判员黄俊权 审判员欧江平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法官助理谭秀微 书记员莫宏坤
判决日期
2021-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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