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昌润通信技术有限公司、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鲁1603民初1585号
判决日期:2021-09-24
法院: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山东昌润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28日立案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被告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双方签订的《工程劳务合同》第三十九条载明“双方发生争议时,首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异议人住所地在北京市海淀区,本案应移送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管辖
判决结果
被告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本案移送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处理
合议庭
审判员卢国强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书记员张瑞芳
判决日期
2021-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