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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0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027-87586437
注册时间:2001-09-29
公司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华光大道21号
简介:
一般项目:可承接公路、铁路、建筑、市政公用、电力、矿山、机电、石油化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起重设备安装专业工程施工;桥梁、隧道、公路路面、钢结构、建筑装饰装修、仿古建筑、地基基础、电子与智能化、消防设施、防水防腐保温、建筑机电、建筑幕墙、城市及道路照明、环保、预拌混凝土专业工程施工;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四级;普通机械设备研发、制造、生产、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配件加工及销售;创新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服务;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管理业务;公路行业工程设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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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忠铁友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鄂7101执78号         判决日期:2021-09-24         法院:武汉铁路运输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武汉忠铁友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与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武汉忠铁友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书面申请撤回执行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终结对本院(2020)鄂7101民初301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合议庭
审判长胡珂 审判员程威 审判员鄢危晶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法官助理熊震 书记员许天恒
判决日期
2021-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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