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忻州南高速公路分公司、山西忻州神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等不当得利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陕0822民初1991号之二
判决日期:2021-09-23
法院:府谷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受理了原告府谷县蕊盟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山西忻州神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忻州南高速公路分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原告申请撤回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经审查,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府谷县蕊盟投资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89688元,减半收取44844元,由原告府谷县蕊盟投资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李向奇
二0二0年一月十五日
书记员贾瑞荣
判决日期
2021-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