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芳、徐二涛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陕1022民初990号
判决日期:2021-09-23
法院:陕西省丹凤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金芳与被告徐二涛、张康、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10日立案后,原告金芳于2021年8月1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金芳撤诉。
案件受理费2980元减半收取1490元,由原告金芳负担,予以免交
合议庭
审判员杨文婷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书记员阮欢
判决日期
2021-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