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恒豹、常州市天宁市政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等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苏0382民初5927号
判决日期:2021-09-22
法院: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贺恒豹与被告常州市天宁市政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张仁贤、徐州基桩工程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中,原告贺恒豹于2021年8月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贺恒豹撤回起诉
合议庭
审判员梁宁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日
书记员曹天宇
判决日期
2021-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