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可欣建筑劳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卓越市政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黔0302民初4514号
判决日期:2021-09-22
法院: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申请人遵义可欣建筑劳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被申请人卓越市政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卓越市政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请求保全被申请人价值2199634元的财产并提供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红花岗区支公司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保单保函(保险单号:6615492021520303000513)为保全申请进行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卓越市政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卓越市政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价值2199634元的财产。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秦友灵
二〇二一年五月八日
书记员胡登珍
判决日期
2021-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