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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宏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5888万元
法定代表人:敖建华
联系方式:0790-6218730
注册时间:2011-04-18
公司地址:江西省新余市五一南路袁河小区
简介:
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防腐保温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城市道路和照明工程、环保工程、建筑防水工程、铁路工程、通信工程、房屋建筑工程、装修装饰工程、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钢结构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劳务服务、电力工程、矿山工程、电子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古建筑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公路路基工程、铁路电气化工程、河湖整治工程(以上项目凭资质证书经营,涉及前置许可和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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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利峰电瓷制造有限公司、江西宏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追偿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赣0323民初1016号之二         判决日期:2021-09-22         法院:芦溪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江西利峰电瓷制造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西宏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杨明华、刘独春、江西恒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西省地质工程(集团)公司(追加)、江西省地质工程(集团)公司萍乡分公司(追加)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1日立案。本院于2020年12月7日作出的(2020)赣0323民初101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中止诉讼。2021年8月27日,原告江西利峰电瓷制造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江西利峰电瓷制造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37548元,减半收取计18774元,由原告江西利峰电瓷制造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罗利华 审判员刘伟华 审判员邓克明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喻娟
判决日期
2021-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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