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龙山实业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广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粤0106民初8451号
判决日期:2021-09-22
法院: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惠州市龙山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中铁三局集团广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21年4月29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予原告惠州市龙山实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40831元,减半计收20416元,由原告惠州市龙山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刘永纯
二〇二一年五月六日
书记员吴晓琳
判决日期
2021-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