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重型装备有限公司、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新乡机械制造分公司等承揽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7)粤0115民初1939号之四
判决日期:2021-09-22
法院: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在本院审理原告中船重型装备有限公司诉被告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新乡机械制造分公司、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原告于2017年9月22日以与被告协商解决纠纷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中船重型装备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11262元、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中船重型装备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孙皓
人民陪审员郭顺潮
人民陪审员吴伯南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二日
法官助理孔一如
书记员谭晓琪
判决日期
2021-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