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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齐明春
联系方式:021-61263538
注册时间:1993-08-10
公司地址:象山县丹城镇育才路16号
简介:
承包境外房屋与建筑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境外工程所需设备和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境外所需的劳务人员。 工业与民用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市政公用、公路、水利工程施工,地基与基础、钢结构工程施工;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信息开发、咨询、转让;工程设计、工程总承包及项目管理业务;钢结构制造、加工和安装(制造、加工另设分支机构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服务;实业投资;建筑材料的批发、零售;建筑机械设备租赁;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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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上海乐波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5)沪一中民二(民)终字第3056号         判决日期:2021-09-22         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中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服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2015)金民三(民)初字第2661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出上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上诉人上诉称:上诉人住所地在***,本案应由象山县人民法院管辖。上诉人请求本院撤销原审裁定,将本案移送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管辖
判决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合议庭
审判长励朝阳 审判员俞敏 代理审判员郑康瑜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四日 书记员张秀
判决日期
2021-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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