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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岳利贵
联系方式:0971-6237907
注册时间:2012-01-04
公司地址:西宁市城西区微波巷1号
简介: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在行式自助银行;总行授权的电子银行业务;总行在中国银监会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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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兴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等青海兴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韩兴旺、马海景、韩兴龙、马燕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青民终164号         判决日期:2021-09-22         法院: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青海兴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原审被告青海兴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韩兴旺、马海景、韩兴龙、马燕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青01民初21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青海兴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26日以涉案贷款本息现已结清为理由,向本院申请撤回上诉
判决结果
准许青海兴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6439.41元,减半收取3219.71元,由上诉人青海兴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合议庭
审判长罗敏 审判员韩锐 审判员刘江静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法官助理易淑娇 书记员王雅娟
判决日期
2021-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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