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油田孚瑞特石油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与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5)沪二中民二(民)终字第1329号
判决日期:2021-09-22
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汪定代表人荣树森,董事长。
上诉人胜利油田孚瑞特石油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不服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2015)普民四(民)初字第410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出上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上诉人称,本案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施工地位于山东省东营市,应当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法院。原审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请求撤销原审裁定,将本案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判决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合议庭
审判长马昌骏
代理审判员郑华
代理审判员金辉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一日
书记员戚佳娴
判决日期
2021-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