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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五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30077万元
法定代表人:曹卫东
联系方式:0513-84285996
注册时间:1996-03-04
公司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掘港镇泰山路18号
简介:
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不含海员);境内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及(国际)招标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铝合金制品、建筑机械设备拆装;钢模、钢管出租;建筑材料销售;劳务合作;市政、交通工程、园林绿化、基础打桩;防腐、绝热、防水工程、工业设备、水电安装、装饰装潢施工;民房拆除;建筑技术咨询;起重吊装;境外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承包及外派工程所需劳务人员和工程所需设备、材料出口。(涉及专项审批的凭专项审批手续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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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五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象山龙潮海洋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广西龙潮海洋经济开发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苏0507民初4143号         判决日期:2021-09-21         法院: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南通五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象山龙潮海洋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广西龙潮海洋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朴海龙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南通五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冻结被申请人象山龙潮海洋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广西龙潮海洋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朴海龙的银行存款、支付宝、财付通合计740万元或冻结相同价值的其他财产,并已提供保函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象山龙潮海洋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广西龙潮海洋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朴海龙的银行存款人民币740万元或查封、扣押相同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唐灿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林小烨
判决日期
2021-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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