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电博恒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京0115民初4183号
判决日期:2021-09-21
法院: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北京华电博恒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2月9日立案后,依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原告北京华电博恒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北京华电博恒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撤诉
合议庭
审判员王振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五日
法官助理印鹏
书记员陈鹏廷
判决日期
2021-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