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壮麒商贸有限公司与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北京有限公司申请与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京0106财保467号
判决日期:2021-09-21
法院: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西安壮麒商贸有限公司与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北京有限公司诉前财产保全一案,申请人西安壮麒商贸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请求冻结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名下中国建设银行账户×××中存款147660.04元,并已提供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名下中国建设银行账户×××中存款147660.04元;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郭聪聪
二〇二一年六月八日
法官助理刘钟泽
书记员璟怡
判决日期
2021-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