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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东岳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5080万元
法定代表人:岳福廷
联系方式:0317-5200126
注册时间:1994-04-21
公司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永济西路49号
简介: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维修;体育场地设施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服务;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农村土地整理服务;平整场地工程服务;公园园林土地平整;门窗制作与安装;销售钢材、建筑材料(不含砂石料);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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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顺、河北东岳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案号:(2021)冀0983财保618号         判决日期:2021-09-19         法院:黄骅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鸿顺(沧州渤海新区)商砼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向本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请求对被申请人河北东岳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财产进行保全并已提供了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予保全被申请人河北东岳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价值1400000元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鸿顺(沧州渤海新区)商砼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合议庭
审判员胡志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书记员朱惠琳
判决日期
2021-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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