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福君、四川信合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案号:(2021)黑0207执保36号
判决日期:2021-09-19
法院: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刘志敏与四川信合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刘福君诉前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依据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黑0207民初288号民事裁定书,依法采取了保全措施。至此,刘志敏向本院申请保全的(2021)黑0207民初288号民事裁定书已保全完毕,现已结案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判决日期
2021-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