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勇与泰兴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范合龙等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宁0104民初4737号
判决日期:2021-09-18
法院: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案由:劳务合同纠纷
适用程序:简易程序
立案时间:2021年3月25日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待裁定事项:是否准许撤诉
裁定结果:准予原告李勇撤诉。
诉讼费用负担:案件受理费25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李勇负担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审判员张明星
二○二一年六月十五日
书记员丁琳
判决日期
2021-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