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查企业> 江苏船谷重工有限公司> 江苏船谷重工有限公司裁判文书详情
江苏船谷重工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005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陆鹏
联系方式:0513-68912155
注册时间:2001-11-14
公司地址:南通市通州区五接镇平五路188号
简介: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可承担各类钢结构工程(包括网架、轻型钢结构工程)的制作与安装;金属材料及制品销售、进出口;起重机械、立体停车库制作、加工、安装、维修、销售;电梯制造、销售、安装、改造、维修、保养;大型设备安装服务;脚手架安装;机电设备制造、安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经营范围中涉及资质的凭资质证书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门窗制造加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门窗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展开
上海多凯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与江苏船谷重工有限公司其他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5)宝执字第6232号         判决日期:2021-09-18         法院: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上海多凯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宝山区。被执行人江苏船谷重工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南通市。本院作出的(2015)宝民二(商)初字第11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被执行人江苏船谷重工有限公司应支付给申请人上海多凯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人民币92981.71元,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另被执行人尚应支付本案执行费人民币1136元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江苏船谷重工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94117.71元和相应债务利息。二、银行存款不足之数,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江苏船谷重工有限公司相应价值的财产。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合议庭
审判员朱奇松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叶灵
判决日期
2021-09-18

发布招标/采购信息

打开微信"扫一扫"添加客服咨询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