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四通建设有限公司、杜永红不当得利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湘0725执729号
判决日期:2021-09-18
法院:桃源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湖南省四通建设有限公司与杜永红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桃源县人民法院(2020)湘0725民初3091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杜永红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湖南省四通建设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被执行人给付申请人湖南省四通建设有限公司90000元,本院依法受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杜永红的财产进行了查证:经查明,被执行人杜永红名下无银行存款、不动产、保险、车辆、证券
判决结果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合议庭
审判长冯刚
审判员曾平
审判员胡立勇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佘中霖
判决日期
2021-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