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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278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袁斯浪
联系方式:0315-3220055
注册时间:1997-04-01
公司地址:唐山丰润区幸福道16号
简介: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设计;测绘服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金属结构制造;对外承包工程;货物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节能管理服务;地质灾害治理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电气设备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仪器仪表修理;园区管理服务;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计量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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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山东浩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管辖上诉管辖裁定书
案号:(2020)鲁11民辖终75号         判决日期:2021-09-18         法院: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山东浩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原审被告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2020)鲁1103民初86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出上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上诉称,本案系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不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涉案《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第十八条第四款载明,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协商不成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约定合法有效,本案应由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管辖。请求依法撤销原审裁定,将本案移送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审理
判决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合议庭
审判长何茂田 审判员王东坤 审判员姚艳 二〇二〇年九月三日 书记员徐美玲
判决日期
2021-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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