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钊丰钢材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粤0112民初14959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1-09-17
法院: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广州市钊丰钢材有限公司诉被告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原告于2020年11月11日以双方达成和解为由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广州市钊丰钢材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7349元、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广州市钊丰钢材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陈煜文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一日
法官助理郭政乔
书记员钟燕梨
判决日期
2021-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