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罗庄区安邦化工有限公司、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申请保全案件、票据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鲁0126执保399号
判决日期:2021-09-17
法院:商河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临沂市罗庄区安邦化工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建设集团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商河县亿森苗木专业合作社票据纠纷一案,申请人临沂市罗庄区安邦化工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5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依法冻结被申请人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建设集团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商河县亿森苗木专业合作社的银行存款750000元或查封其他同等价值的财产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保定分行营业部的存款(账户:2031××××0156)750000.00元,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王兴华
二〇二一年七月七日
书记员常秀娟
判决日期
2021-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