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康铭、许余就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闽0124民初1376号
判决日期:2021-09-17
法院:闽清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许余就与被告上海市水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黄康铭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27日立案。原告许余就于2021年7月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许余就撤诉。
案件受理费6489元,减半收取3244.5元,由许余就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钱旭
二〇二一年七月六日
书记员黄建男
判决日期
2021-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