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圣奥家具制造有限公司、香河县圣奥文仪家具厂不正当竞争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冀10知民初30号
判决日期:2021-09-17
法院: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浙江圣奥家具制造有限公司与香河县圣奥文仪家具厂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25日立案。原告浙江圣奥家具制造有限公司以与被告庭外达成和解为由,于2021年4月2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浙江圣奥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计150元,由原告浙江圣奥家具制造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马令梅
审判员于颖
人民陪审员王耀鹏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法官助理李彤
书记员陈杨
判决日期
2021-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