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南森源集团有限公司等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京0113财保164号
判决日期:2021-09-17
法院: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2021年6月9日接到申请人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对被申请人河南森源重工有限公司、河南森源集团有限公司、楚金甫名下财产进行查封或冻结。申请人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单保函提供担保。2021年6月11日,申请人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撤回诉前财产保全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申请人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撤回对被申请人河南森源重工有限公司、河南森源集团有限公司、楚金甫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
合议庭
审判员杨娇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法官助理崔东阳
书记员张泽坤
判决日期
2021-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