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美洋苗木专业合作社、湖南省金凯园林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湘0104民初12473号
判决日期:2021-09-16
法院: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长沙美洋苗木专业合作社与被告湖南省金凯园林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长沙美洋苗木专业合作社于2021年8月1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长沙美洋苗木专业合作社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4165元,由原告长沙美洋苗木专业合作社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张辉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法官助理解秋阳
书记员文力昱
判决日期
2021-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