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瑞建工程有限公司、广东金融学院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粤01民终10143号
判决日期:2021-06-07
法院: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广东瑞建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建公司)与被上诉人广东金融学院(以下简称金融学院)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2020)粤0106民初3432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撤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2020)粤0106民初34321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广东瑞建工程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9666元,予以退回
合议庭
审判长官润之
审判员李琦
审判员刘欢
二〇二一年六月七日
法官助理戴巧利
判决日期
2021-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