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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嘉春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5888万元
法定代表人:丁加忠
联系方式:021-62401100
注册时间:1997-06-26
公司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凉城路465弄60号(集中登记地)
简介:
房屋建设工程施工,钢结构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园林古建筑建设工程专业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建筑幕墙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消防设施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建筑智能化建设工程专业施工,金属门窗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商务咨询,环保建设工程专业施工,特种专业建设工程专业施工,从事系统集成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建设工程专业施工;销售金属制品,玻璃制品,金属材料,石材,钢材,五金交电,建筑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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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嘉春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沈阳市沈北新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辽01民终14234号         判决日期:2021-09-16         法院: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上海嘉春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沈阳市沈北新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沈阳市沈北新区体育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2021)辽0113民初100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依法审理了本案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撤销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2021)辽0113民初1009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上海嘉春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9088元予以退回
合议庭
审判长刘冬 审判员王纪 审判员王彦艳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法官助理王兵 书记员杨俊驰
判决日期
2021-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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