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彪、湖南松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湘3126民初525号
判决日期:2021-09-15
法院:古丈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暂无数据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经查,2021年3月3日,湖南松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湖南松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原告杨彪与被告湖南松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12日立案。原告于2021年8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杨彪撤诉。
案件受理费425元,减半收取212.5元(已交纳),由原告杨彪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袁菡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法官助理刘溢
书记员谢敬
判决日期
2021-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