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晓燕、天津泰达城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津0116民初21576号
判决日期:2021-09-16
法院: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杨晓燕与被告天津泰达城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3日立案。原告杨晓燕于2021年8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予原告杨晓燕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杨晓燕负担(已交纳)
合议庭
审判员刘宗军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法官助理王喜玉
书记员邵磊
判决日期
2021-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