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盱眙城市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与盱眙县天马广告有限公司合伙协议纠纷恢复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苏0830执恢728号
判决日期:2021-09-15
法院: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依据(2016)苏0830民初1055号民事判决书,执行申请执行人淮安市盱眙城市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盱眙县天马广告有限公司合伙协议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19年10月28日作出(2019)苏0830破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宣告盱眙县天马广告有限公司破产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终结(2016)苏0830民初1055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合议庭
审判长沈代银
审判员张晓玉
审判员赵冰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法官助理赵考淼
书记员陈瑶
判决日期
2021-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