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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500417万元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028-85957366
注册时间:1980-09-22
公司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五冶路9号
简介:
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建筑勘察、设计、工程检测;房地产开发;园林绿化施工;防雷工程;工业设备及非标设备生产、加工、检修;压力容器制造、销售、安装;钢结构设计、制作与安装;城市改造、矿业、小水电项目投资;实业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销售:建材(不含危险品)、矿产品(不含国家限制品)、机械设备;货物进出口;商品混凝土销售,劳务服务、劳务派遣,物业管理,机械制造修理,房屋租赁,设备租赁,教育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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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向东、周元均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黔02民终1211号         判决日期:2021-09-15         法院: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周向东因与被上诉人周元均、贵州垒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原审被告四川多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水城县扶贫开发投融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法院(2020)黔0221民初322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周向东以准备与被上诉人协商支付款项为由,向本院申请撤回上诉
判决结果
准许上诉人周向东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1150元,由上诉人周向东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合议庭
审判长罗敏 审判员林波 审判员马功云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法官助理黄佑玲 书记员戴雨佳
判决日期
2021-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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