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与倪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苏0213民初818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1-09-15
法院: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与被告倪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14日立案。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于2021年7月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撤诉。
案件受理费6310元减半收取为3155元,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负担(已交纳)
合议庭
审判员张明明
二〇二一年七月五日
法官助理窦超
书记员刘佳希
判决日期
2021-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