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滨湖区环境卫生管理处与胡晓斌、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苏0213民初5600号
判决日期:2021-09-15
法院: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无锡市滨湖区环境卫生管理处与被告胡晓斌、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25日立案。原告无锡市滨湖区环境卫生管理处于2021年8月4日以双方已达成和解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无锡市滨湖区环境卫生管理处撤诉。
案件受理费142元,减半收取计71元,由无锡市滨湖区环境卫生管理处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葛宏锴
二〇二一年八月四日
法官助理程义
书记员汤一
判决日期
2021-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