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水龙、良春枚等追偿权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粤06民终8113号
判决日期:2021-09-15
法院: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吴水龙、良春枚因与被上诉人徐州徐工基础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2020)粤0605民初2904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上诉人吴水龙、良春枚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合议庭
审判长张焕然
审判员焦艳辉
审判员何希红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法官助理邹瑶
书记员张硕
判决日期
2021-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