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健波与重庆天和里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渝0105执1049号
判决日期:2021-09-15
法院: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申请执行人代健波与被执行人重庆天和里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中,重庆市江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渝江劳人仲案字(2020)第1672号国内仲裁裁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重庆天和里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逾期未履行该仲裁裁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代健波于2021年01月19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执行中,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被执行人如实申报财产,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同时依托网络查控系统、穷尽执行举措查询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情况,本案已执行兑现0元。除此,本院穷尽执行举措未能查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也未能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财产线索,本院还依法限制被执行人相关消费,但本案仍未能全额执行兑现,未兑现金额9774.47元,本次执行程序已无法继续进行,应终结本案的本次执行程序。据此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终结本院(2021)渝0105执1049号案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及依法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合议庭
审判长鲍伟来
审判员黄泰萌
审判员秦延旭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书记员杜槟槟
判决日期
2021-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