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映辉、甘肃省定西远东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等杨钉、甘肃祥和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甘1102民初1760号
判决日期:2021-09-14
法院: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崔映辉与被告甘肃省定西远东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杨钉、甘肃祥和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11日立案后,依法进行审理。本案在审理中,经查崔映辉提供的杨钉情况不明确,致本案诉讼材料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经本院告知崔映辉补正后,崔映辉仍未提供新的送达地址及其他线索。崔映辉的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依法应予驳回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驳回崔映辉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280元,退还崔映辉。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
审判员李凤林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付伟华
判决日期
2021-09-14